南海古佛 降 九十六年十一月廿八日
第十六章 疫病厄
紅塵眾生在日常生活裡,或多或少皆難免會身患疾病。佛云:「病苦是人生在俗世的自然法則。」又因為病症要來臨時,眾生並不能擁有決定權及否定權;因緣成熟時,一經媒介,人就患病,故稱人間是「苦海」
生病既然是自然法則,便無從恐懼起來,因為自然產生的疾病並不多,大都在季節交替時期,眾生較容易生病,經治療一段時日,便可痊癒。但有些眾生之業力使然,不僅在季節交替時較容易患病,就連炎熱天氣的季節亦非常容易生病,甚至有些眾生在冬季裡厚衣加身亦常感染疾病。
正常的人是不會經常生病的,只有業力深重者才會長期患病,雖然有時不是很大的病症,但小病不斷產生。此期病症剛痊癒未久,又患另一種病症,甚至有第一期疫疾未見有多大的好轉,第二期病已經悄悄的來臨,病星對世人非常照顧,實在只能用無微不至來形容,為何眾生身患疾疫而無法根絕?乃是業力使然。
而此等業力甚多來自於殺生的業報,有些人則是過去生中,犯有見死不救之過失,乃至有身為巫師以邪術害人,致他人身體染重病而感到歡喜。有些則是囤養畜生而不清潔,使畜生感染疫疾而受磨苦,乃至喪生;更有以「病死肉品」販售眾生。並且有本身染病未告知於人,使用過之器皿,未經徹底洗淨或消毒,便間接導致他人生病。有些眾生專思尋花問柳,往來密切,有疾不醫,使疫疾輾轉相傳,實在罪過甚深。有者為壞他人道根,假借善意而私下以摻有五葷乃至肉汁之食物,佯裝素餐,以破人齋戒。亦有佛前而宰殺生靈,必得疫病報,雖非現世為惡所至,卻因果不昧。
佛云:「假使百千劫,所做業不亡。」華夏民族至今不過近六千年歷史,在此期間不知已經造下多少罪孽,何況是有歷史以前之歲月,惡行更加難測。因此,凡有眾生現世多疫病,並且長年容易生病者,必須深切懺悔過往業愆,並且長期勤行放生義舉;若能參與具有生態保育之放生活動,其益始生。並且能誠心修養身心,使之無多欲求,則能逐日增強身體之抗疫功能也。
南海古佛 降 九十六年十二月五日
第十七章 瘟疫病
紅塵俗世,萬病俱足,最怕的是瘟疫之病纏身,一旦人身受到瘟疫所纏擾,那怕是華陀再世,也甚難挽救眾生的性命。凡眾生感染「瘟疫」之時,通常活不過一個月時間,能勉強拖三個月者算是命大,但至目前為止,沒有幾個人可以對抗瘟疫到三個月之久。
為何有「瘟疫」的產生呢?追究起來,便是眾生對於衛生並不講究,甚至於許多人的吃、住、睡等都極似在垃圾堆中,這樣的生活怎麼能不患病?但尚算能醫,無奈是會面臨眾生一連串染病,並且相繼傷亡,都是在「旱禍」之後。因久旱不雨,草木不夠生物啃食時,便有萬物因此逐漸死亡,而腐化之屍毒細菌受空氣所含帶,致人畜共通形成「瘟疫」;而且久旱不雨,諸物皆已不潔,雖有良醫珍藥,卻挽救不了太多的生命,因為貧苦而使醫藥難以持續,故仍需命喪於「瘟疫」當中;有時「瘟疫」便產生在戰爭之後,因戰爭之嚴重破壞與創傷,或者軍、匪之燒、殺、擄、掠,人畜橫屍遍野,無人掩埋,「瘟疫」怎能不生?而且,在古今中外有許許多多遭受「瘟疫」奪去性命者,有甚多是富貴中人。
在山西,曾在數百年前,遭受到瘟疫的洗禮,當時人們更飢餓到以(易嬰而食)程度。追溯這些患疫者在彼等多生以前,多屬漁村的漁夫,日日打魚,有的網魚再讓這些魚受烈日高照而脫水至死,有些較高價位的魚,當然就販賣活宰。一旦因緣際會,許多含怨的魚靈無法釋懷心中的怨,便長期伏藏在漁夫的身旁,等待時機一到,便成為「瘟疫」,而使當時的漁夫,飽嘗病苦及死神之召喚經歷。
在十五年前,於台北乃有何某人,在一次的季節變化裡,身患嚴重的流行病症,原本該應劫而喪失生命,但因何某為虔誠佛教徒,且是胎內素,本身又常佈施參贊佛門及道門之放生義舉,因而救回一條寶貴的性命。
追溯何某於多生以前,乃為汝南高官,為了建設私人庭院,強徵民工,並且以對待牛犬的方式對待民工,動不動就鞭打其身,就連豔陽高照都不能休息,致使不少民工死於勞累及病痛與傷害之感染,形成現世必須身受嚴重流行病的體驗。在何某痊癒後,乃更積極行造諸善,並且日夜懺悔前愆,對於善書亦積極助印及流通。
深願大眾能逐漸遠離殺業環境,永保生生世世不受「瘟疫」及流行病症的侵襲。而一切自己所不願意遇到的事,也千萬不要加諸在別人身上,可免積怨造禍也。
南海古佛 降 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
第十八章 饑饉劫
娑婆世界,民以食為天,但有眾生卻遭逢「饑饉」之劫關,有時雖然置身在非常有福報的國度裡,卻因為業力的關係,使眾生必須面臨饑饉之劫厄,有時連想飽餐一頓都非常困難。而有些人則因為業力的牽引,導致出生在資源貧瘠的國度裡,必須經常性的感受到有一餐、沒一餐的苦惱。並且有時是寅吃卯糧,生活在非常困苦的日子裡。因為業力的關係,縱使居住在非常富饒的城市當中,亦要飽受饑饉的苦楚,並非身在福地就能不受苦報,只是比一些出生在惡地的人好許多罷了!
為何眾生會出生在貧瘠國度裡?又為何出生在富饒的國度中,卻生長在貧窮的家庭裡?亦或為何家境本是富裕,卻後來家道中落為貧困?除了現世造孽不論之外,甚多是因為過去生犯有「暴殄天物、浪費五穀」,乃至有「飲食無度」,甚至有慳吝,遇有僧眾化緣或乞民求食而吝於捨糧,本身不食用又吝於施人,此皆容易造就「饑饉」劫厄。有些人則喜歡「糟蹋農作物」,農人辛苦耕種作物,將近收成之際,卻無端遭受破壞;或有作物未盡成熟,因愛玩而摘取,因未成熟又無法食用,平白浪費作物。有些人本身生活寬裕,卻喜歡「佔人便宜」,乃至「順手牽羊」之習慣難改。有些人則是喜歡他人奉承,更藉各種名義聯誼,實際上在「獲取別人的利益……」,此皆為「饑饉」劫厄的原由。
在二十年前,於宜蘭地區,便有李某人,一生清寒,從識字開始,父親便失業染病,仰賴母親一人獨立養家。當時母親為了父親的病,省吃儉用,大部份金錢皆用在醫療上,而李某從那時便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。歷經一段長時日,李某長大而開始工作,母親卻因長期勞累而中風,孝順的李某本想母親多年來未能飽餐,正想孝敬之時,無奈病魔眷顧。母親中風不能自己,幸平時母子待人極善,鄰里有些老婦人負起對李某父母的照顧,讓李某可以安心工作,以獲得一些收入以養家及支付父母之醫療費。後來其父母相繼過世,李某乃於數年後娶妻,雖然妻子賢淑,卻一連生下腦性中風的兒子及手腳畸型的女兒,為了兒女的醫療費用,李某夫妻便是一粒米都不曾浪費過,全家經常只有一碗白米飯而分配四口子吃。
追溯李某於多生以前,乃是一位富豪,餐餐山珍海味,年節是奇珍異獸,沒有鮑魚、魚翅是無法下嚥,生活之奢靡,可見一斑。最不該的是有一次,一位深山的修行者,恰巧來到其家門口時,因為肚子餓了又渴,乃登門化緣,卻被其趕出門。又有一次地方乾旱,有祖孫二人多日未食、饑餓非常,上門乞食,雖然剛好有一些不想吃的剩飯菜,見乞民祖孫求乞,卻將剩飯菜棄之於地,令乞民祖孫食用。歸空之後,被冥君斥為不仁不義,乃判十世饑饉之劫。
以上事例,奉勸世人「平時莫吝一碗羹,遇困莫慳一文錢」,行善莫計有何利益,當做則做,能行即行,可增福德,又能避「饑饉」之劫,若處饑地,亦可保身常無憂也。